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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11-17 10:40:23

按照《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报名阶段核减录用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2.宁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按规定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对于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泰安市各级机关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如果报考者不参加职位改报,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泰安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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