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2024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4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2024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等要求,现将2024年度滨州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30日至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滨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楼一楼大厅(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391号,路南滨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大厅)。
三、提交材料
面试人选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向招录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纸上,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二)《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应注明是否存在应回避关系,如果不存在,请在表格右下方手写“本人与所报考职位不存在应回避关系”,手写签名、按捺手印,并署签名时间,同时注明联系电话);
(三)《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请在承诺书空白处手写“本人提交的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均真实有效”,手写签名、按捺手印,并署签名时间);
(四)笔试准考证;
(五)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与之对应的学位证书(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专升本及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相应大专毕业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六)学信网毕业证书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的《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七)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提前裁好,背面手写本人姓名);
(八)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四、其他须另行提交材料的情况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见报考指南“关于报考条件”第7条)。
在职人员(含现为在职人员的退役军人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提交用工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意报考介绍信须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交,逾期未提交者,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未尽事宜,以《2024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2024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4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2024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