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是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副部级单位,下辖43家事业单位,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能源和矿产调查、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和自然资源调查,支撑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等职责,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展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2026年度第四批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校期间及两年择业期内没有社保缴存记录);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且没有工作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个,招聘2人,均为应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第四批)》(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于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 https://www.sydwgkzp.cn/cgs/,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本批次招聘中,每名应聘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应聘人员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应届毕业生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资料提交、资料补充,逾期未对审核反馈意见进行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本单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5倍,若不满足要求,由招聘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均为自主招聘岗位,仅设置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见各岗位要求。面试有关安排及要求等事宜以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招聘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招聘单位党委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接收手续。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用人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或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损失。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第四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2026年度第四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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