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和东明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关于结合2026年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通知》(东委〔2026〕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秋季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为东明县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男性毕业生,我省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待。
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满18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2021年版)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22年版)和有关规定执行。
毕业证、学位证、东明县户籍、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等,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二、征集计划
2026年东明县秋季征兵工作中,设置12个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专项编制名额,面向东明县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开展定向征集。名额按专业类别分配:理工类10名,非理工类2名(报考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征集对象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于7月25日17: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东明县人民武装部。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中国征兵网线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完成全国征兵网线上报名的,无法进入现场报名环节。
1.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网站:中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应征人员应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特别注意:“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东明县”)。
(2)资格初审:东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现场报名环节。
2.现场报名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习阶段(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4)《2026年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报名表》;
(5)近期2寸同版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背面备注姓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应征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征人员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征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应征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征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报考、应征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事业编制征兵考试资格。
四、体格检查
本次应征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人员,将由县征兵办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22年版)统一安排体格检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格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事业编制征兵考试资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应征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经体格检查,合格人员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岗位征集计划。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岗位征集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范围,不受1:3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员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度、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为保证应征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政治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岗位征集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的人员,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较大者优先的先后顺序确定人选。
政治考核由县征兵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经体格检查、笔试、面试、政治考核等程序确定的拟征集入伍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县征兵办按上级规定确定参加役前教育人员,进入役前教育阶段不再进行递补。县征兵办组织役前教育,通过役前教育并定兵的人员,由县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由县人社局与应征人员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未定兵人员不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
七、有关事宜
(一)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须在1个月内持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分别到县人民武装部、县人社局完成报到登记。县人社局按照本次征集安置政策,统筹安置到乡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军士的,服满相应最低年限后退役的,继续享受事业单位安置政策。
(四)服役期满12年及以上的,符合国家安置条件,如选择放弃国家安置,则同时视为放弃本次事业单位安置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1个月内未到县人民武装部、县人社局报到的;
4.其他不适合安置的特殊情况。
八、其他
(一)本简章由县征兵办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征集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征集人员务必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电话不通等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征集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东明县征兵办公室0530-7026607
东明县人社局0530-6259938
附件1.2026年东明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报名表
东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