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四)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4年5月7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应聘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4年5月7日为截止日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42人。其中,济南市天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7人,济南市天桥人民医院等2家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25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见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度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事业编制)》、《2024年度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人员控制总量)》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六)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5月10日9:00-16:00到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712室(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西路139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七)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护理类、综合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2024年度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事业编制)》、《2024年度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人员控制总量)》、《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2.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程序开始前提供);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
七、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本简章由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6.联系电话:请查看各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的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2024年度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