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及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6年7月31日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
3.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与《2026年栖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咨询电话联系。
4.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于网上报名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以备网上报名需要时使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8.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6月22日以前取得。
限栖霞市户籍人员(或栖霞市生源)的岗位,户籍取得时间应在2026年6月22日以前。
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9.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招聘岗位在各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要求。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10.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1.网上报名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与自己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初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初审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13.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6年6月26日16:00前,单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后重新发送邮件,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后,应及时联系0535-5210043说明情况。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6年6月26日16:00后,应聘人员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除初审未通过可重新发送邮件,其余人员请核对好报名登记表信息后再发送邮件,每人限发一次邮件,避免出现重复报名的情况。
14.为什么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需要与招聘主管机关联系?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为邮箱报名,为避免应聘人员错发邮箱地址导致招聘主管机关未在报名时间内收到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所以需要应聘人员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主管机关联系,确认邮件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535-5210043。
15.什么是岗位改报?
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放弃。
16.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对应岗位的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6月22日以前取得)。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公告》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也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7.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何单位(部门)出具?
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公告》附件4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
18.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2026年6月29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qxsgk@yt.shandong.cn)中。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6年6月29日16:00前联系招聘主管机关查看应聘人员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0.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1.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咨询招聘公告、报考岗位有关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5210043;监督电话:0535-5221836。
22.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