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报考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已在平原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面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2026年10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6年10月9日之前取得。
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9:00—10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zgpingyuan.gov.cn/ )——公示公告栏,或登录指定的报名入口(https://register.zhaokaocn.com:45275/examinee/pyyy ),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10月16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10月9日11:00-10月17日16:00
公开招聘部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10月9日11:00-10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急需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岗位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在报名入口打印)。
3.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4.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签字)、《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带二维码验证原件);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有其他资格资质条件要求的,还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单位同意的,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六、岗位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二)面试采取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技能。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设定70分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七、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小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管理。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4-4258211
监督电话:0534-6032820、0534-4256611
邮箱:xyyzgk2010@163.com
附件:1.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1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