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郯城县关于招聘森林专职防灭火巡查员的公告》,现将体能测试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体测地点:郯城县民兵训练基地(喜园小区东门斜对过)
三、相关要求
1、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试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请提前二十分钟到达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试期间,手机统一上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在测试期间要接受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场。
4、体能测试按照《郯城县关于招聘森林专职防灭火巡查员的公告》中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当场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对体测成绩有异议的需当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5、每个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项目和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四、注意事项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自身安全。如故意隐瞒身体情况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郯城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