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工单位的委托,山东九峰人才发展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九峰人才微信公众号、山东人才就业(http://sdrcjy.com.cn/)招聘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或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招聘岗位满员为止,提前结束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95号九峰集团运营中心107室(百度地图搜索“九峰集团”)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海外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截图无效);
4.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
5.无犯罪记录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查完毕后将原件返还。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岗位招聘资格条件部分岗位增加实操考试形式,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9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对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司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薪酬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与山东九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各用工单位工作,岗位分配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无法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按照《招聘计划表》中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操)的应聘人员应加强防护。
(二)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山东九峰人才发展集团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39-8321222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山东九峰人才发展集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