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公安工作需要,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夹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男性勤务辅警18名。招聘辅警主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治安防控、专项看护、交通管理等工作。招聘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地或居住在乐山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男性青年。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高和视力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 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夹江县公安局六楼612办公室(地址:夹江县漹城镇振兴路716号)。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夹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未达到一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聘额度进行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复习参考见附件)
2、笔试时间
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
3、笔试地点
县公安局警官食堂二楼第一会议室。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形式通知。
3、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夹江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公布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
五、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进行体能测评,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4×10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以体检公告形式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并要求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辅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由夹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
八、聘用
(一)聘用报到
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夹江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身份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携带。
(三)本次招聘从报名至聘用各个阶段,包括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所有事项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招考单位与考生联系调档等事宜。
(四)本公告由夹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夹江县公安局政工室(0833-567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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