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教九隆供应链有限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派往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20日至2008年9月19日期间出生),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辖区县;
2.学历条件: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需接受值班、巡逻、备勤等工作任务并服从工作安排;
4.有完整的人事档案,并能确保在试用期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单位指定的人事档案存放点,人事档案不得缺失学籍档案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损国家声誉、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7.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党籍、团籍,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2.依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5.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1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道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17.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18.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9.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20.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21.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22.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包含但不限于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读学生);
23.本人家庭成员及社会主要关系人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24.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因严重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5.本人家庭成员及社会主要关系人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2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及后续各个环节弃考的,将被公司纳入限制报考人员库,被纳入限制报考人员库的将在两年内失去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请先核实自己的人事档案及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在试用期届满前,如不能调取人事档案到指定保管地点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7.本次招聘含有体能测试环节,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严肃、客观地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如存在基础性疾病或其他身体不适等情况,请慎重考虑是否报名。如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体能表现下降、成绩不理想、身体不适等)。体测成绩以考生现场实际表现为准,考生不得以客观因素或主办方安排不当等理由提出异议。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含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星期日)12时至9月27日(星期日)18时,请应聘者及时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重庆耕鸿供应链”,点击报名入口选择岗位并填报资料进行报名,我司将对应聘者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安排(特别提醒:简历中所有信息要求完整、准确)。报名提交成功后,不得更改信息。
3.报名入口:https://zpdc.yujiaojiaoyu.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将在公众号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更新,刷新通知消息,避免错过审查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新发地耕鸿夏启(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山坪社区居委会旁)。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辅警岗位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
(2)近期一寸彩色白/蓝底免冠登记照3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户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均须复印);
(5)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验证码)-打印);
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考生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报告2份。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作为不合格处理(个人征信录用标准的说明详见附件3);
(8)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公司公众号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安工作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不提供任何参考复习资料,重点考核应聘者平时积累、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
笔试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公众号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心理测试)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小于1:4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月。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3项,3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1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体测标准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考生在体能测试后开展心理测试(采取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公众号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面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小于1:2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最终面试成绩计算规则:同一岗位不同面试考室的,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室的平均分。
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室的修正系数。
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考室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6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由公司和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公众号或短信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要求中设定优先条件的为第二优先顺序,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体检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父母,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选择报考岗位内包含的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实习期(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聘用条件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构成,工资实行动态增长制,随工作年限增长逐年递增。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330元+津补贴+加班工资(据实发放),试用期2个月满后根据绩效考核等次发放岗位绩效。实习期6个月满正式评定层级后,发放层级工资,转正定级后月收入约为3430元-4030元(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后),年终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
(二)公司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并配发工作服装。
五、附则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我司为本次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重庆渝教九隆供应链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渝教九隆供应链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8693322。
重庆渝教九隆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0日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