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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邑县面向专业化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17 18:30:31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9号)《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打造“一懂两爱”领头雁队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9〕1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专业化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含自然村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县各镇(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在职专业化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含自然村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全县计划招聘2名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入编后,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连续任职满3年(2017年12月17日前任职),2019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且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组织、煽动、挑唆进行缠访、闹访、越级访、非法访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2017年以来按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于12月21日下午5: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包括电子版)报镇(街道)党(工)委,具体包括:①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2020年平邑县面向专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④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张及电子版,(考生材料每人一档案袋,袋上逐一标明相关材料名称)。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推荐。镇(街道)根据报名情况、人选条件和现实表现,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在镇(街道)及任职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的,12月24日下午5:00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三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发放《准考证》,并向社会公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考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招考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数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考核等办法进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评价等情况。

(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任职人选时,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任职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拟聘用人员所属镇(街道)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4226799

0539—4688006

· 附件1.2020年平邑县面向专业化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 附件2.2020年平邑县面向专业化管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docx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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