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不服提起再次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鲁企业(含煤炭系统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电话:0531-86010309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9-03-15 15:43:08
承担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不服提起再次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鲁企业(含煤炭系统企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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