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24年度第二轮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本市第二轮招录公务员具体职位、招考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可在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报名范围
第二轮招录职位报名的范围为已参加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但未被录用的考生。
本市第一轮招录工作中,已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考生不得报考;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适用特殊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报考适用普通体检标准职位除外)。
二、职位报名时间及办法
职位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24日10:00至4月26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考生在网上可以同时选报1-3个职位,但最终审核通过的仅其中一个职位。
三、面试人员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考生调剂职位
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招录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4月28日9:00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4月28日10:00-16:00。
调剂工作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在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11日-12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于5月8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面试环节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其具体组织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招录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6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占综合成绩的10%。
个别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招录单位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招录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经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公务员正式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第二轮)。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64333772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联系电话与联系人信息详见《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