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兰陵县“沂蒙优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将面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谈
(一)参加面谈人员
经网上资格复审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超过岗位计划数20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再进行面试(名单见附件1)。面谈结果仅用于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计入总成绩。面谈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领取面谈通知书
时间:8月25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兰陵县人社局319会议室(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领取《面谈通知书》;面谈结束后,现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可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领取时须提供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出具的委托函、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三)面谈方式
面谈采取面对面交谈的形式,对考生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每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兰陵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谈时间、地点
面谈时间:8月26日(周三),具体时间详见《面谈通知书》。
面谈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兰陵县城桃李路与东升路交汇处西)。
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超过岗位计划数1:20的,直接进行面试(名单见附件2)。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时间:8月25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兰陵县人社局319会议室(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将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8月27日(周四),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兰陵县城桃李路与东升路交汇处西)。
三、面谈面试注意事项
1、面谈面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谈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进入考点,并上交本人签字的《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参加面谈面试。面谈面试时请带齐以上资料,其他证件和材料一律不作为参加面谈面试的证明材料。
2、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谈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面谈面试通知书或进入考点前,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除核验考生身份、进入面谈面试室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其余时间应佩戴口罩。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领取面谈面试通知书或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山东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应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建议从即日起至面谈面试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http://www.lanling.gov.cn),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15725956599
附件:
1、参加面谈人员名单附件1、面谈.xls
2、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2、面试.xls
3、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4、附件4、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
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