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费县县委组织部、费县人社局2020年1月22日发布的《2020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和考察结果,现将2020年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不含卫生系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6点30分。
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费县胜利路6号)。
二、体检注意事项
(一)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请考生互相转告)。
(二)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待补做上述检查方可完成体检结论。
(八)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要求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十二)请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带体检费用350元、交通费70元(自备零钱)。
联系电话:0539-2110232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岗位名称 | 笔试准考证号 | 姓名 |
1 | 共青团费县县委 | 费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管理岗位 | 2003286205527 | 高成良 |
2 | 费县国有林场 | 费县国有大青山林场综合管理岗位 | 2003287200709 | 刘国正 |
3 | 费县大田庄乡人民政府 | 费县大田庄乡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 | 2003288802423 | 朱效民 |
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