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是临沂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传承保护柳琴戏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重要职责,隶属于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为加快我市柳琴戏表演专业人才引进步伐,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柳琴戏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柳琴戏女演员岗位1人,柳琴戏男演员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艺术类;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提报以下材料: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以用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②毕业证;③电子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表为同一版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人员将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编号顺序处理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yslqxccbhzx@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XX(姓名)+手机号码+柳琴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截止。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发给《初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领取《初试准考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⑴《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⑵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6张;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未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一)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柳琴戏基本功底(应聘人员清唱表演柳琴戏片段)。柳琴戏清唱片段自选,不用道具,无须彩扮,时间4分钟以内。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复试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领取《初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复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柳琴戏实际表演能力。复试包括戏曲基武功展示、简谱视唱、专业理论知识测评和柳琴戏短剧表演4项内容。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柳琴戏短剧表演成绩占50%,戏曲基武功展示成绩占30%,简谱视唱成绩占15%,专业理论知识测评成绩占5%。柳琴戏短剧表演须含唱、念、做、表,无须彩扮,自备伴奏带(CD或MP3格式),可以有助演,时间8分钟以内;戏曲基武功展示为自编组合,时间4分钟以内;简谱视唱为柳琴戏唱腔,现场视唱,时间2分钟以内;专业理论知识测评,现场解答,时间2分钟以内。复试单项不再单独计时,四项内容累计计时,时间限定在16分钟以内。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分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初试、复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复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考察体检人选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初试和复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咨询电话:0539-2028835
监督电话:0539-8726725
· 附件1:临沂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柳琴戏演员报名登记表.doc
·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 附件3:报名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doc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