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5月7日17:00前向兰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人社局三楼301,联系电话:0539-8195576)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