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沂水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沂水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日(周四),具体集合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23年沂水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三、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请体检人员于11月1日(周三)(下午15:00-17:30)到沂水县人民政府四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
2.与面试资格审查时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张;
3.体检费350元(可微信支付)。
(二)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体检通知书》统一集合后乘车参加体检。
(三)体检人员要按照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维护体检秩序,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四)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体检前,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尽量避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晚餐清淡饮食,晚10点后禁饮食,禁吃水果,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六)如有晕血、晕针史以及糖尿病、低血糖、低血压晕厥史,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测血压前应休息,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
(七)女性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请勿佩戴首饰;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放射性检查(如胸片)。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八)体检人员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项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相应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十)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体检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539-2263773
附件:2023年沂水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