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计划进行取消(附件1)。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取消招聘计划情况表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