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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3-06-21 14:47:19

根据《2023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6月26日。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6月26日(星期一)早晨5:00,平邑县进入体检范围考生到平邑县卫生健康局(平邑县城莲花山路与板桥路交汇处向北50米路东)院内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2、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4、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所带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3、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交纳体检费、交通费410元(其中体检费360元,交通费50元,微信支付给工作人员)。

另外: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和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以上表格体检时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窗体底端

附件:

1、2023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表内页

3、基本信息采集表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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