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费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费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5点40。
地点:费县卫生健康局(费县钟山路160号)。
二、人员范围:
1. 2024年费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2.选岗为费县卫生类岗位的2024年临沂市公费医学毕业生。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1.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3.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体检前3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请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体检前一天晚餐清淡饮食,晚10点后禁饮食,禁止吃水果,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6.如有晕血、晕针史以及低血糖、晕厥史,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7.女性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请勿佩戴首饰,经期及孕期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不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孕期受检者不做放射性检查(如胸片)。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考生自理。
10.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2.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准备体检费用360元,交通费自理。
13.请参加体检的人员提前下载并提前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1,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所填表格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14.请参加体检的人员提前下载并填写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A4纸打印),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给工作人员。
附件2:2024年费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doc
费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