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沂源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沂源县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者;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本次共招聘教师16名。具体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淄博市沂源县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其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29日以前取得。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8月底);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2024年淄博市沂源县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7月29日。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09:00-8月1日12:00。
初审时间:2024年7月29日09:00-8月1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一览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保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拨打岗位一览表中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报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拨打岗位一览表中的咨询电话核实。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时间需连续且至今)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公婆(岳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8月1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招考、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网上初审
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随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2)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结果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招考、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2024年淄博市沂源县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初试
网上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0倍的岗位,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招考、招聘信息”专栏发布的信息。
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初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招考、招聘信息”专栏公布。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招考、招聘信息”专栏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没有组织初试环节的,或初始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yuan.gov.cn/)“招考、招聘信息”专栏公布。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方式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招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沂源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淄博市沂源县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淄博市沂源县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4年淄博市沂源县教体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