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简介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于2019年8月6日在青岛挂牌成立。拥有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渤海湾港集团四大港口集团,青岛港(601298.SH,06198.HK)、日照港(600017.SH)、日照港裕廊(6117.HK)三家上市公司。设立投控、港湾建设、物流、航运、邮轮文旅、装备、贸易、科技、海外发展、职教、医养、服务发展等十二个板块集团。目前,形成了“以青岛港为龙头,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渤海湾港为延展,各板块集团为支撑,众多内陆港为依托”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共有21个主要港区、370余个生产性泊位、340余条集装箱航线。
集团自成立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注重经略海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合作、合力、合心,一体化改革顺利完成整合任务,全面开启融合发展新阶段。聚焦打造国际领先的智慧绿色港、物流枢纽港、金融贸易港、产城融合港、邮轮文旅港,紧扣港口主业高效发展、依托港口优势放大发展、跳出港口窠臼创新发展,锚定“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以“依托港口的一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为抓手,加快建设世界级港口群,企业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明显提升。2023年,山东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7亿吨,集装箱量突破4000万标箱。
二、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港口事业;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为优秀的英语水平;
4.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综合表现突出;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生同时应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3.存在档案造假、违规异地高考、个人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形的,不接受报名;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招聘数量和专业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投递简历及测评。
有求职意向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可通过招聘网站投递简历,职业性格测评会在简历投递后一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电子邮箱,完成测评后,视为简历投递成功(以系统接收为准)。网上简历投递时间截至2024年4月17日18:00。
网页端投递地址:
https://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7183877
手机端投递地址:
(二)资格审核及简历筛选。
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具体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通过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笔试。
对初筛及资格审查合格简历统一安排进行综合能力笔试。
笔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开考。报名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决定是否开考。
(四)资格复审
1.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招聘面试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2.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意向录用人员,意向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录用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对意向录用人员进行考察。统一组织意向录用人员体检,体检需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如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如不同意考察和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1.如放弃考察、体检或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2.应聘人员在收到录取通知后,如未在约定的日期办理三方协议签署、入职等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入职,并取消其应聘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人员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完成简历投递和报名应聘工作。应聘者应对个人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2.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不符合条件者及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4.被录用人员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权属法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入职工作单位薪酬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5.山东省港口集团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对整个招聘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532-58905174(9:00—17:30)
岗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2983907
备注: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未尽事宜可拨打简章文末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