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邹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
4.学历证书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被开除党籍的;
2.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包括直系亲属关系(夫妻关系、本人的父母及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对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在报名时间登录https://rsks.wfrcsc.com(不支持手机端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所需上传的材料:
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及其他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获奖证书等资料。境外留学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3日-2026年8月26日17:30。
审核状态查询时间:2026年8月24日-8月27日11:00。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报名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将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补充。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时间必须在审核状态查询时间之内,逾期无法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请在审核状态查询期间内进行咨询,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相关事项将在“邹平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及时关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登录考试系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三)面试资格审查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现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按计划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通过考察或体检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定岗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不得少于三年。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员工薪酬待遇按照本单位相关的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因报名时填写信息错误、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个人承担。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邹平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及时查询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邹平市供销合作社综合经营服务中心享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543-2188591
邹平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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