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业务需要,结合我中心实际,经研究并报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批准,面向社会招聘4名非在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1.彩超岗位1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相关专业,并取得医师或技术资格,且具有在医疗机构从事彩超工作经验(报名表履历中体现)。
2.护理岗位2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3.针灸推拿岗位1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针灸推拿(学)专业。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工作日内于2023年2月10日16:00前,打印填写《附件1: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均以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的形式发送到我中心邮箱(kfqcy122@163.com)报名,邮件标题须包含姓名和所报岗位,由我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在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查收我中心回复资格审查结果,确认是否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或须补充其他材料。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2.面试。面试采取面谈、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对进入考察人选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签订劳动合同经体检合格,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经考核能够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本次公开招聘的解释工作由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
联系电话:15715496078。
附件(扫码下载)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