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城市社区全科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共党员优先考虑录用;2.具有费县户籍或费县生源,在费县城市社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且事实居住。3.年龄条件为20-42周岁(198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中共党员可适当放宽2岁;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4.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考虑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6)道德品行低劣,有违公序良俗,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计划公开考聘城市社区全科网格员59名。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人数,按实际报名人数除以1.2后重新确定招录人数。本次考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1.现场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地点:费县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管理科。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打印上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料原件、复印件;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由街道牵头,纪委、派出所、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资料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另行通知。2、试卷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等。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录用计划与面试人数1: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街道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弃权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费城街道综治中心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签订工作协议,安排到城市社区网格工作,与新聘用的城市社区全科网格员签订期限为1年的工作协议,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工作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由费城街道综治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协议期内,对违反网格化服务管理规定、长期请假不到岗、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个人要求解除协议,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情况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工作协议。2、新聘用的社区全科网格员薪酬待遇根据我县关于专职网格员的有关规定执行。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539-2110263 1317699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