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兰山经济开发区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2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3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1日生),男女不限。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6.能够适应加班、值班等工作任务。
7.具有财会(财务管理)、文秘、法律、机械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电器电工、环境工程等专业学历,或者具有招商引资、市场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者(需提供证明材料),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或撤职及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7.有不良嗜好,面颈部有纹身,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有直径超过3cm纹身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录用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评定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兰山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解放路与大阳路交汇处北500米路东兰山经济开发区西侧沿街楼最北侧)。
3.咨询电话:0539-7251026
4.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兰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贴照片处贴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也可彩色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后四位);
(6)打印并签名按手印的《承诺书》1份(见附件2)。
5.资格初审:报名现场对携带的原件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总分100分。
4.面试内容。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要求比例,可适当按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单位统一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7.递补。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录取聘用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临沂兰山区涑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经培训合格的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合格后由临沂兰山区涑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然后根据管委会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岗位。合同期满后,管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无故超过3天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后待遇
1.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基本工资3000元/月。
2.正式入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在用工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条件者,立即终止聘用合同,一切责任由受聘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临沂兰山区涑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兰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