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人民调解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临沭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该项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专职人民调解员6名。(工作地点:临沭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名、临沭法庭2名、开发区法庭1名、店头法庭1名、蛟龙法庭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即1958年4月3日(含)之后、1993年4月3日(含)之前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残疾、无纹身)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基层司法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及解聘的人员;
6、违反社会道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
1、接受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调解矛盾纠纷;
2、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排查活动,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3、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4、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方式
1、笔试(法律基础知识)
2、面试(结构化面试)
3、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4日。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
2、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上述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中需贴上照片),报名表可到外网邮箱(邮箱lsfybmb@163.com 密码:lsfybmb123)下载打印,报名表需打印反正面,到临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805报名。
六、聘用
1、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临沭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协议》,完善相关手续,报县司法局备案。
2、聘任期间根据调解成功的案件数量给予案件补贴,给予每件150元-180元的案件补贴。
联系电话:0539-62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