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1、现场审查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6月16日(上午9:00-11:30)。
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的截止至2023年6月16日下午5:00。
人员递补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审查地点:郯城人才会客厅(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西首,可地图搜索“郯城人才会客厅”)。
二、有关要求
1、本次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详见附件1。
2、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交材料审核)。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填写的毕业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和专业证明(可以是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招聘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6、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
7、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名称应与报名时填写的现单位一致);
8、所报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不含在校期间的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应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经历一致);
9、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暂存。应聘人员未打印《招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或笔试准考证丢失的,可于2023年6月15日—6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四、注意事项
1、考虑资格审查人员较多,届时场地较为拥挤,建议合理确定出行时间、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注意浏览郯城县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告信息(http://www.tancheng.gov.cn/),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1、0539-6102608(郯城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539-6220672(郯城县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0539-6800805(郯城县医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0539-6800905(郯城县交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539-2109321(郯城县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539-6125152(郯城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7、18315787557(郯城县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资格审查确认表
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