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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补充招聘驾驶员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23-06-19 15:26:48

根据工作需要,受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车辆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笔试、驾驶技术考试、面试,试用期满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3-35周岁(1988年6月-2000年6月),持有A1证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准驾车型须持C1证及以上(A1证优先),有熟练的驾驶技术,驾龄不少于3年,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和严重违章处分记录,且熟悉临沂市基本道路状况;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 年6月26日。

2.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

3.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扫描件;

(3)驾驶证扫描件;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6)《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及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发送至邮箱lsqzfbgsrsk@ly.shandong.cn,时间截至2023年6月26日下午17:30。联系电话:0539-8198365(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4.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驾驶技术考试、面试。

四、考试考核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操作、面试三部分构成。

(一)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笔试:测试汽车理论、交通法规;

笔试成绩前20名进入操作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操作考试:汽车驾驶技能测试;

(四)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计分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基础下,取平均分。

按笔试成绩占20%、操作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操作考试成绩也相同者则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

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排前2名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从第3名开始依次等额替补。

六、聘用

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七、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x

临沂市兰山区劳务合作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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