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莒南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莒南办发〔2021〕10号),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县委县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一)团队顾问:2家;
(二)律师顾问:9名。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律师事务所具有承担县委、县政府各项法律服务需求的综合实力,且具有县级及以上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3.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近5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自觉遵守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5.多名律师拥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贸易投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房地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6.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成绩优异的律师事务所优先。
(二)法学专家、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受聘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教学科研工作者,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专职律师应具有县级及以上优秀律师或者法律顾问等荣誉称号;
3.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执业5年以上;
4.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贸易投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房地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7.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成绩优异的律师优先。
三、工作职责
(一)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民事行为提供法律论证;
(二)参与起草或研究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参与起草或研究县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草案;
(四)为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咨询;
(五)为县委、县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六)为县委、县政府处理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七)为县委、县政府处理涉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八)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和参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九)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5日起至7月10日止,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后形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
(二)报名材料
1.团队顾问填写《莒南县委县政府团队法律顾问报名表》,律师顾问和团队顾问组成人员填写《莒南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法律执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
4.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三)自荐推荐
1.自荐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2.行业推荐。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报名材料提交主管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
(四)审查
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进行初步审查,同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并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业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研究提出聘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建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查。
(五)聘用
县委县政府审查同意后,印发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县司法局与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支付报酬。
(六)颁发聘书
签订聘任合同,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联系电话:0539-7211001
报名邮箱:jngzlsk@163.com
报名地点:莒南县文化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504室
中共莒南县委办公室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