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莒南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到十字路街道城市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120人,工作地点为十字路街道各城市社区,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招考岗位共设四类。
A岗:面向社会,从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中招录22人,学历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莒南县常住户口。
B岗:面向社会,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30人,学历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莒南县常住户口。
C岗:面向社会,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30人(限男性),学历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莒南县常住户口。
D岗:面向社会,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30人(限女性),学历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莒南县常住户口。
E岗:面向社会,从县委政法委备案且符合条件的街道基层基础网格员中招录8人,学历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莒南县常住户口。
以上选拔资格条件中的党龄、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7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8月10日8:30 — 11:30;14:30 — 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大厅D24、D25号窗口(唐海路777号)。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莒南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须贴好照片)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应聘者需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unan.gov.cn/)公示公告栏招聘信息中下载并填写。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
5、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6、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四)资格审查
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或者隐瞒真实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人员请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将取消或核减的人数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
四、考试内容及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试卷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时事政治及常识等。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录用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及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因本人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unan.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城市社区工作。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后5年内,需考取社工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从该岗位进行递补,如本岗位无合格递补人员,依次优先按从A岗到B岗再到C岗等岗位的顺序进行递补。
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省、市、县关于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9-7260669;0539-7212778。
附件1 莒南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