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临就发【2023】1号)精神,现根据《河东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众劳动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汤河镇实际需求,现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计划招聘290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若个别村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数低于招聘计划数,镇里将根据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全镇统筹做适当调整。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临沂市户籍在村(居)委会的以下群体: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7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二)对有工商注册信息、有在职职工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社保、下同)、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提前退休职工等人员不在安置范围。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岗位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薄、残疾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村居,填写“河东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由村居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镇人社所审核。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河东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村、社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拟安置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村居、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区级审批公示期满后,镇政府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区人社局备案。公益性岗位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动员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期间应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多形式实现就业。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时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开始计算,与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合并计算),工资待遇依照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执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一)咨询电话:0539-2930591(法定工作时间)(二)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39-2930505(法定工作时间)。 附:1.2023年汤河镇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汇总表
汤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