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众劳动低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沂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确定在依汶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聚焦公共管理、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新开发环卫保洁、文物看护等岗位105个(见附件招聘计划表)。1.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具有依汶镇户籍或依汶镇常住人口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2.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领取职工养老待遇人员)和在营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公司股东、主要成员、监事等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一)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8月28日-8月30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复印件2份)到本人所在村委提出申请,填写《沂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2份)。村(组)对照岗位需求条件,走访、识别、掌握拟安置对象的基本信息、劳动能力、工作意愿及需求等。(二)民主评议。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四议两公开”形式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拟安置人员。(三)审核公示。将拟聘用人员报镇政府审核后,在本村公开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四)县级审批。公示期满后,镇公益岗管理办公室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县人社局备案。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政府研究通过并报县里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五)岗前培训。委托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按照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岗前集中培训,帮助公益性岗位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等。(六)公开录用。培训结束后,各村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600元,同时为乡村公益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一)用工登记。人员上岗前,村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超过65周岁人员,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二)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各村具体负责本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集中活动、月度民主评议、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程序报所属管理区和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人员。(三)监督管理。沂南县依汶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村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镇里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由沂南县依汶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举报电话:0539-3801068,监督电话:0539-3801001。附件:依汶镇2023年度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