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东区公开考选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简章为进一步强化“头雁”队伍建设,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人渠道,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结构合理、本领过硬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东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考选部分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计划
面向全区机关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企业职工公开考选村(含村改居社区和下属自然村,下同)党组织书记(含副书记,下同)人选2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中共正式党员,党龄满1年以上。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8、报考人选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机关人员指河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在职干部,含在编人员、工勤人员、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员工和岗位在镇街的公益性岗位员工;
(2)退役军人应为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或自由职业退役军人,户籍在河东区;
(3)高校毕业生应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籍在河东区;
(4)企业职工应为非公有制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企业和户籍均在河东区;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考选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10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政治上的“两面人”,“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自觉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审理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5、信仰宗教,组织、实施或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宗族派性,被有关部门备案或依法查处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者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
7、道德品行不端,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担任村干部期间不履职、不尽责,因服务意识差、村居落后面貌长期得不到改观等问题被免职或停职的。
8、在村“两委”换届中贿选或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
9、上一个任期内是党组织成员被责令辞职、被免职的,是村委会成员依法应当提出辞职、被罢免或职务终止的。
10、近三年来,曾被作为教育转化对象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因危害集体利益、群众合法权益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
11、近一年来,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因个人原因被审判机关处以司法拘留处罚的,因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损害生态环境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
12、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没有子女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3、长期外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不具备履职条件的。
14、具有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成员情形的。
三、考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到区委组织部组织三科(河东区行政中心601办公室)报名,镇街机关事业人员到工作镇街党(工)委报名,其他人员到户籍地(高校毕业生到原籍地)所在镇街党(工)委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联系方式附后)。报考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报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考选计划。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河东区公开考选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证明);
4、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正面近期免冠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5、报名诚信承诺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各镇街对人选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报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分别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司法、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卫健、农业农村、环保、应急、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单位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范围,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面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试。采取面试面谈的形式,重点考察了解入围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领导、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范围。对因放弃招考资格或被取消招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不足的,征求意见后进行调剂。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作出评价。
(五)研究任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和考察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对符合任职村党组织书记条件的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任用人员,根据村级岗位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在镇街党(工)委和个人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分批安排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其他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管理。拟任用名单经临沂河东、河东凤凰党建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有反映经查实影响任用或者公示过程中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及任期
本次公开考选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从到村任职算起。试用期满后,由各镇街组织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任期至下次村“两委”集中换届止。任职期结束后可以继续参加任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可以连选连任。
(二)经济待遇
任职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待遇不变。专项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原待遇不变,可享受业绩考核奖励报酬,自愿退出公益岗位的,可按规定享受村干部待遇。其他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基本报酬、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和社会保险。到村任职党组织书记的人员经镇街党(工)委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享受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量奖励。以上待遇均为任职待遇。
(三)政治待遇
对任职期间任职村经济发展快、信访化解好、村容村貌美、群众评价高的,优先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推荐对象。机关在编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和镇街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聘。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考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本次考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在考选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任用的,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具体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九曲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7117807
汤河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2930526
郑旺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2930911
八湖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2930811
汤头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2932929
太平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2930713
监督咨询电话 8391063
本简章由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河东区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8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