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数量:全县计划招聘25人(其中:A岗9名、B岗16名,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3.用工方式:由人力资源公司进行人员招聘,派遣到界湖街道9个纯城市社区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
3.限沂南县户籍(生源地为沂南的应届毕业生也符合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校生;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址:沂南县历山路88号,东海医院南50米路东。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3年12月15日—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人力资源公司领取(领取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3)《沂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应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各一份;
(4)已有正式工作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5)报考A岗的需出具党员关系证明。
6.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由沂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每人,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城市社区管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成绩届时将在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人员,一起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每人;面试的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持有社会工作者证书、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较高者依此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列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七、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选岗。由人力资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代管职工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除外)。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行递补。
八、待遇
新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实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实行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聘用单位负责。
九、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1、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招聘条件、程序、考试成绩、招聘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次考试工作,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本次考试成绩在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公示。
本简章由沂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和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371088 0539-3260985
监督电话:0539-3260985 0539-737991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附件1.2023年沂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docx
附件2.沂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沂南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