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房屋置换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系临沂国控集团全资三级公司,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1个副经理岗位,共计1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五)应聘人员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年龄要求、工作年限要求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有关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从事经商办企业、其他经营性活动或在其他企业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的;
8.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
9.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10.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lygkgroup.com/)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5日17:00。建议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为补充修改留出充足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补充任何报名信息。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临沂市房屋置换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简历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4)。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lygkjt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临沂市房屋置换中心有限公司副经理+姓名”。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具体如下:
1.《临沂市房屋置换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简历表》(详见附件2);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均需扫描);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6.相应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须加盖提供证明单位的公章);
7.《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并于姓名处摁手印);
8.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通过邮箱反馈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通过邮箱反馈缺失内容,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完成。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三)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临沂市房屋置换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简历表》(详见附件2);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相应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须加盖提供证明单位的公章);
7.《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并于姓名处摁手印);
8.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同本人放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真实、不齐全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工作人员统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岗位,取消录用计划。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未接到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的,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的方式,初试形式可采取笔试或面谈,具体测试方式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初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环节人数1:3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初试的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则确定现有参加初试人员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如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中初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参加面试环节人选。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未接到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视为未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对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临沂国控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成立考察组,对公示期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和复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它作弊等行为的。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研究后在临沂国控集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三年。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相关要求者可续聘。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临沂国控集团及用人单位的统一安排。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协议。薪酬待遇问题可致电咨询。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符合临沂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及时关注了解临沂国控集团网站发布的信息,同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材料,不举办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沂国控集团统一组织开展,临沂国控集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或终止招聘工作。
(六)本简章内容及其未尽事宜由临沂国控集团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539-807880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