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沂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沂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是沂水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隶属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司成立于1989年6月,注册资本金119万元,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党建办,公司主要从事电影服务管理、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电影器材销售、技术维修等业务,管理36支公益电影数字化放映队,具有履行放映所必需的设备和稳定的放映员队伍,是省级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在沂水县唯一特约授权站。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类别
共招聘专业人才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沂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2024年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勇于担当,廉洁自律,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岗位招聘基本条件要求的范围内。
6.财会类报考者需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2年及以上业务工作经历(截止2024年1月4日满2年),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存在强关联性,否则视同不具备工作年限要求。
7.报考者需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
8.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沟通能力好、大局意识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2.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7.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凡与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职位和要求
详见《沂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2024年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日期: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
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信息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照5张(照片背面需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沂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2024年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
4.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5.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工作经验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报考者的工作技能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日常表现和工作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内容。
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用人单位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如报名人数超过拟招聘岗位人数1:4比例,则组织进行笔试考核;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拟招聘岗位人数1:4比例,则不再组织笔试考核,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入总成绩,占比5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三倍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占总成绩50%。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重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放弃考察和体检资格或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1572519123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39-2251181
附件1:沂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2024年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1).xlsx
附件2:沂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2024年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沂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