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发展需要,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受兰陵县人民医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10名安保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
购买服务。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负责为被聘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男,初中及以上学历,18-45周岁内(1978年4月到2006年4月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参与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迷信、邪教、非法上访等活动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与育才路交汇府佑国际东沿街文旅集团子公司。
4.报名审核需提交材料:
(1)打印并填写的《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打印并签名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3)。
招聘具体事宜查询及报名表、承诺书下载可登录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山东富民劳务”公众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研究,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密切关注兰陵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山东富民劳务”公众号的体能测试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测评项目:体能测试按百分制进行,测评项目为800米和立定跳远,分值各占50%。最低分不低于60分(含单项)。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体能测试承诺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特别提醒声明:报名人员如存在高血压、心脏病等特殊体质情形,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提前如实告知;若不如实告知,在参加体能测试工程中出现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的情形,测试方已经尽到了善意提醒注意义务,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和逻辑能力等情况。根据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体能测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体能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山东富民劳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六、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三)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签订两年劳务派遣合同,派驻到购买服务单位工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根据购买服务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续聘或解聘。
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从该岗位进行递补。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工资到手2200左右。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信息在兰陵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山东富民劳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3478999 19954070955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1:2024年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购买服务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