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聘招考 > 综合招聘 > 临沂

罗庄区罗庄街道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68人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07-18 08:04:0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临人社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罗庄街道实际需求,现公开招聘城镇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68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2人,乡村公益性岗位46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招聘对象

图片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图片

具有罗庄街道户籍或罗庄街道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中的以下群体:

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且就业困难的16-24岁青年和“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3、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图片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图片

具有罗庄街道户籍或罗庄街道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以下群体:

安置对象为农村困难群体。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二孩妈妈”(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困难家庭的16-24周岁青年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如参加公益岗需按规定退出低保。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二孩妈妈”指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5、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岗位聘用时认定状态为准。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不以是否自行耕种土地、以土地入股分红、承包、转包或各类乡村合作社成员身份等情形作为认定条件。

(四)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的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财政供养人员及村干部的直系亲属确因家庭困难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的,增设报名申请事前说明事项,需经本人提交申请,经村居初审、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

(五)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精准识别机制,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对有工商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公司董事、监事、理事、单位在职职工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社保、下同)、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的、提前退休职工等人员不在安置范围。

报名程序及应提供的材料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岗位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图片

(一)报名

图片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7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记录、户口簿、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村委提出安置申请,填写《罗庄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罗庄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材料,由村居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街道人社所审核。其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从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核查。

3.其他事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街道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调剂岗位计划。

图片

(二)资格审查

图片

社区(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审查并上报街道再次审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图片

(三)民主评议

图片

社区(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拟安置人员及岗位分工。

图片

(四)结果公示

图片

拟安置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社区(村)进行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社区(村)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街道人社科。

图片

(五)区级审批

图片

公示期满后,街镇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区人社局备案。

图片

(六)岗前培训

图片

街道统一组织,委托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按照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不少于2天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图片

(七)组织上岗

图片

培训结束后,各社区(村)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岗位管理

(一)用工登记。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社区(村)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时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开始计算,与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合并计算)、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动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各社区(村)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监督管理。罗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社区(村)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退出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1、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2、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39-8243169,0539-8252013。


附件:

1、2024年罗庄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汇总表

2、2024罗庄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罗庄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image.png

Copyright © 2018 山东人才就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智顺网络  鲁ICP备18058204号-1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2730号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临沂远中塑业 佛山宏政陶瓷 临沂市塑料行业协会 山东富盛液压 山东清风网业 高尔夫慈善分会 奇特工具 环星建材 法仁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