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15号)、《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临人社规〔2024〕1号)、《关于印发<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年岗位开发安置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面向全镇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2024年度上冶镇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4人,招聘岗位:综合岗。具有上冶镇户籍或上冶镇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以下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开始时间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时间为准);8.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16-24周岁青年;9.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6周岁子女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二孩妈妈”。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综合评议、公示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1张1寸彩色照片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024年上冶镇城乡公益岗位个人申请表》,其失业登记状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社保情况由人社部门在系统内查证。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岗位条件,按照人员评议、审核公示、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程序确定岗位聘用人员。(一)人员评议。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二)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上岗人员推送费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三)协议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除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到期后解除劳务协议。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月工资总额不低于费县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四)培训上岗。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岗位技能、劳动安全等要求,多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安置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二)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公正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