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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3人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24-09-09 14:27:16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管理,派遣到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勇于担当,廉洁自律,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岗位招聘基本条件要求的范围内。

6.工程造价岗报考者需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3年以上工程造价、预算工作经验(截止2024年9月12日满3年)。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存在强关联性,否则视同不具备工作年限要求。

7.报考者需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为准。

8.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沟通能力好、大局意识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职位和要求

详见《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日期: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沂水县天目山路7号。

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持有的和能够加分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需写姓名)。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内容真实。

4.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工作经验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报考者的工作技能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日常表现和工作熟练程度、工作实绩等内容。

6.考务费: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笔试考务费待确定报名人员总数达到开考条件后,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工程造价岗设置面试加分项,面试加分一并计入报考者总成绩。

面试加分以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核验的证明材料原件为依据,报名时需一并提交复印件,经核验证明材料真实后予以加分,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加分;报考者提交的加分材料须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加分。

面试加分只在报名者提交报名材料时核算,报名截止后不予认定。

五、考试内容和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人数少于或等于50人(免笔试人员除外,下同),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再组织笔试环节,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人数超过50人,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对于符合免除笔试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参与笔试考生的进入面试名额。

(二)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与加分一并计入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加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放弃考察和体检资格或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与沂水创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用工单位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招聘简章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725191232、13969904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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