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临沭街道城市社区专门从事城市社区治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40名(其中:A岗14人、B岗10人、C岗14人、D岗2人,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报名,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本人或其配偶具有临沭县户籍。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事务、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9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临沭县创业大厦802室(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
(三)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现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临沭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背面签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考A岗位的,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2.报考D岗位的,需提供县公安局出具的《在职在岗专职网格警务员身份证明》(附件4)。证明出具地址: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大队(县公安局417室);
3.应聘人员本人非临沭县户籍、其配偶具有临沭县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本。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户口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所报岗位不能更改。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政治经济理论等基础性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和“人才临沭”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前,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人才临沭”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同一个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1次,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
3.考察由聘用单位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及选岗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任职社区,被聘用人员应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考察和公示期间被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所任职的街道负责。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及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要求决定续聘或解聘。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在考聘期间要及时了解临沭县人民政府网和“人才临沭”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材料,不授权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所有信息以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人才临沭”公众号公布内容为准。
4.未尽事宜由临沭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97896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39-620500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