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淄博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报名阶段取消核减录用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1. 博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A,计划招录2人,报名缴费1人,取消录用计划。
2. 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计划招录1人,报名缴费0人,取消录用计划。
3.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A,计划招录1人,报名缴费2人,取消录用计划。
4. 淄博市公安局张南分局法制职位,计划招录1人,报名缴费2人,取消录用计划。
5.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网络安全管理职位,计划招录1人,报名缴费0人,取消录用计划。
6.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法制职位,计划招录1人,报名缴费1人,取消录用计划。
7. 高青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A,计划招录4人,报名缴费9人,核减1个录用计划。
8.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A属于我省重点扶持区域的职位,计划招录1人,报名缴费2人,降低开考比例至2:1。
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淄博市各级机关其他职位。改报职位只进行一次。请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原报考单位,于11月18日16时前履行改报程序。
特此公告。
淄博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