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核减招录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1.博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政策研究职位,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2.博兴县司法局机关司法行政职位,录用计划1名,无人报名缴费,拟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3.博兴县吕艺镇人民政府机关综合文秘职位,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拟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4.惠民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职位,录用计划2名,3人报名缴费,拟核减录用计划1名。
5.无棣县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职位A,录用计划2名,5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6.惠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A,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7.惠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录用计划2名,4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8.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录用计划2名,4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9.无棣县公安局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滨州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只进行一次。请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原报考单位,于11月18日16时前履行改报程序。
特此公告。
滨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