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中共青岛市委讲师团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1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2018-2020年全球 TOP200 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安排
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或拍照图片),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素质能力的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学校全称+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qdxcbgbc@163.com。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三、资格初审和综合测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报名截止后,对邮箱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5人时,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初审通过人数超过5人时,增加初试环节(以笔试或远程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视报名人数而定),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
初试和面试拟于9月中下旬进行。初试成绩、面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青岛宣传网(http://www.qdxc.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毕业学校和实习单位(社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请毕业学校出具组织鉴定。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青岛宣传网(http://www.qdx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报名咨询电话:0532-85911753
岗位咨询电话:0532-85911209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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