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众劳动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生态区实际,现面向全生态区公开招聘部分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2023年度云蒙湖计划招聘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55人。
二、报名条件、对象
(一)报名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户籍在村委会的以下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如参加乡村公益岗,需按相关规定退出低保);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一、二级除外);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就业困难群体;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除各类乡村合作社成员外,有工商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公司董事、监事、理事、单位在职职工社保正常缴费人员不得申请。
2、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得申请。
3、已享受社保补贴(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36个月人员、已享受企业退休待遇人员不得申请。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4月24日--4月26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各个行政村公益性岗位服务站提出安置申请,填写《蒙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二)民主评议。各行政村按照“四议两公开”流程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按照生态区分配的计划,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公示。各行政村将拟安置人员报生态区人社所审核后,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后,生态区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备案。
(五)岗前培训。各行政村及时组织人员参加生态区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精神、安全生产意识等。
(六)组织上岗。培训结束后,各行政村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五、岗位管理
(一)用工登记。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前,各村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各行政村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监督管理。云蒙湖生态区负责对各行政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蒙阴县云蒙湖生态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459025
【附件1:2023年云蒙湖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docx】
蒙阴县云蒙湖生态区管委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