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于2021年2月组建成立,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系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位于临沂北城新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业经理人为物业项目经理岗位,共计2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五)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年龄要求、工作年限要求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有关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从事经商办企业、其他经营性活动或在其他企业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的人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聘方式及有关事项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市国资委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yctgroup.com/)及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30—2023年8月24日17:30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下载《临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物业职业经理人报名简历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linyicjjt@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城建集团+物业项目经理岗位+姓名”。
具体报名材料如下:
1.《临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物业职业经理人报名简历表》(详见附件2)。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海外留学取得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相应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须加盖提供证明单位的公章)。
5.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并于姓名处摁手印)。
6.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7.个人信用报告。
8.取得的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通过邮箱反馈未通过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通过邮箱反馈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完成。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三)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如下:
1.《临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物业职业经理人报名简历表》(附件2)。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取得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相应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须加盖提供证明单位的公章)。
5.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并于姓名处摁手印)。
6.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7.个人信用报告。
8.取得的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同本人放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真实、不齐全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工作人员统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本次岗位招聘不限制报名比例。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未接到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的,视为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最低达标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公示3天。
公示期满,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派出考察组,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人事档案、遵纪守法、是否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情况、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无经商办企业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配合考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认定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串通工作人员作弊的;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后由临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任协议及劳动合同,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相关要求者可续聘。薪酬待遇问题可致电咨询。
四、其他规定
(一)聘用人员符合临沂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应仔细阅读《临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物业职业经理人简章》要求及相关附件内容,及时关注了解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保持本人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从而影响招聘工作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辅导材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开展,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或终止招聘岗位的招聘工作。确定被聘用的人员,入职时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六)本简章内容及其未尽事宜由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0539—807730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临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物业职业经理人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临沂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物业职业经理人报名简历表.doc
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